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塑料原料干燥处理注意事项
来源:    发布日期:2016-01-18    已有2518人浏览

    为确保无故障成型和产品质量,深圳骏烨技术部建议颗粒原精装本在含湿量应低于0.05%.如果原料含湿量太高,将导致制品表面出现小汽泡或银纹;挤出物熔体表面不平滑光亮,将呈现泡沫状或起泡表面. 

    通常导致上述制品缺陷的原因还可能来自未干燥好的功能性母粒.这些母粒需要被单独干燥并且将含湿量同样控制在0.05%以下.采用常规除湿干燥器都能保证原料的干燥.

    根据产品硬度的不同,我们建议对塑料原料的干燥温度控制在80摄氏度到110摄氏度,干燥时间1-3小时.值得注意的是,应避免将暂时不用的已干燥原料颗粒暴露空气中令其自然冷却,应趁热将它们放回可重新密封的干燥容器中保存.机器的料斗应加盖.